来源:兴宾区人民检察院

越是寒冷,越是需要热气腾腾的幸福。1月6日,广西三级检察机关和柳州银行来宾分行在来宾市检察院签订《国家司法救助金存款监管协议书》,由银行代为监管发放到位的司法救助金,为救助申请人送去了温暖,送去了克服困难的信心,让救助申请人感受到了冬日里“热气腾腾的幸福”。兴宾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崇盛,综合业务部主任罗兆宏受邀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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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是来宾市检察机关委托柳州银行来宾分行对8名未成年人64万元司法救助金进行监管。根据协议,监护人需要申领司法救助金的,需要检察机关出具《拨款通知书》方能到柳州银行申领。2020年以来,来宾市检察机关强化对涉案未成年人大额司法救助金监管力度,对发放到位的大额司法救助金委托第三方代为监管,确保司法救助金用于未成年人必需的合理支出,保障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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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兴宾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崇盛与救助申请人鄢某某等人的监护人签订了《同意监管意见书》,救助申请人的监护人表示赞同检察机关的做法,并向三级检察机关赠送锦旗以示感谢。据悉,2020年2月,鄢某某的母亲遇害后,留下鄢某某姐弟三人跟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已经70多岁,身体不好,抚养三个未成年人确实存在极大困难,在核实情况后,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来宾市检察院、兴宾区检察院联合救助,向鄢某某等姐弟三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同时,兴宾区检察院先后协调救助申请人所在村民委为其申请低保政策、协调兴宾区民政部门为其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协调公安机关解决变更户籍问题等。救助申请人的姑妈多次电话和微信感谢案件承办人为其一家解决了很多困难,让他们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