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江西省南城县为探索建立城镇精准防贫长效机制,在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消除贫困存量的同时,对“城镇脱贫解困对象”和“易致贫低收入户”两类人群实施城镇“防贫保”,从源头上筑起发生贫困的“截流闸”和“拦水坝”,消除致贫返贫现象。

据了解,该县城镇“防贫保”保险对象为城镇脱贫解困对象(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低保、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按全县非农村户籍人口5%左右的比例框定参保人数,不具体到户,最终以县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防贫对象为准。参保资金由县里统一缴纳,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由县政府授权县民政部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个人主要责任无法对第三方赔偿、因生产资料损失这5种赔付责任,按照120元/人/年的保费标准,为框定的参保对象购买防贫保险。通过防贫保险,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群众因病、因学、因灾返贫致贫问题,筑牢了全面小康的底线(饶庆良)。

来源:经济晚报速新闻 编辑:陶沙

广告热线:1397047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