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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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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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要通知

根据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重点管控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华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东宁市,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北京市顺义区,大连金普新区,大连市高新区陵水街道大有怡园社区,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宏达社区、华润橡树湾二期、中海城星座小区,沈阳市皇姑区基业百花园小区、化工小区。

重点关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黑河市,北京市朝阳区,大连市,沈阳市于洪区。

1、重点管控地区防疫措施:来(返)绥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自来(返)绥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2、重点关注地区防疫措施: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报备,提供抵绥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需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制来(返)绥满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境外人员入境管控措施:第一入境点进行集中隔离14天外,抵绥后须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满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居家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不得与社会上其他人员接触。做不到上述要求的,要转为集中隔离。社区、村(屯)要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监督管理。

绥中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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