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12月30日,保定市蠡县的崔女士向《燕南赵北》反映:她11岁的儿子乐乐(化名)因被老师怀疑偷了同学东西,在办公室内遭到木棍和钢丝锁反复抽打,在胳膊、小腿上留下了累累伤痕。目前,她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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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介绍,她是蠡县大百尺镇握纽庄村人,儿子乐乐今年11岁,在本村小学上五年级。12月27日星期日,她带着儿子回娘家。娘家暖气烧得很足,屋里温度比较高,她就让儿子把厚衣服脱了,换上薄一点的衣服。不料儿子十分抗拒,死活不肯换衣服。在她的一再坚持下,才把厚衣服脱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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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说,儿子脱下衣服后,她才发现儿子身上有多处被打后留下的青紫伤痕,分布在右胳膊和双小腿后侧。其中小腿处被打得最为严重,几乎覆盖了整个小腿后侧。从伤痕情况看,明显是几天前被打留下的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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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再三追问下,儿子才说出了被打的经过:12月21日下午第一节课,五年级一班学生到二班合上数学课。期间,有二班学生的个人物品不见了。数学老师杨某认为是乐乐偷了同学的东西,于是将乐乐叫到办公室内。因乐乐不承认自己偷了同学的东西,杨老师便抄起办公室内一根30多厘米长凳子腿,和一段60多厘米长钢丝锁,对乐乐胳膊、小腿等部位反复抽打多次。期间,乐乐三次被打倒在地上,爬起后继续遭到抽打,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一节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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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害怕,乐乐把被老师体罚的事情埋在了心里,没敢告诉父母,直到6天后换衣服时才被母亲发现。12月29日,崔女士带着儿子来到学校,在办公室内找到了杨老师打乐乐所用的凳子腿和钢丝锁,并带儿子到蠡县医院进行了检查。当日,崔女士就儿子在学校被打,向大百尺镇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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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纽庄小学的王校长称,对乐乐在学校办公室被杨老师体罚一事,学校已经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向大百尺镇中心校进行了汇报,目前正与乐乐的家人协商解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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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表示,希望警方和教育主管部门尽快查明她儿子被打的真相,依法依规追究施暴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当面向她儿子道歉,消除体罚所造成的不良心理影响,并承担医疗和适当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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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南赵北》了解到,近日教育部刚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其中第一类就是:“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