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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头镇三联村周家路段

照片中是皂头镇三联村周家路段,看似安静、寻常的一条普通乡道,却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一名14周岁的花季少女命殒于此。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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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深夜,广信区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皂头三联村周家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事故科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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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一辆电动车翻倒在路边水田中,而躺在车旁的女孩早已没了呼吸。通过缜密的现场勘察、分析,可以确认这是一起由电动车驾驶不当跌入路边水田引发的一起单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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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医的尸体解剖报告,事故科民警分析确定,女孩骑车跌入水田后昏死了过去,口鼻浸没在污水之中,最终窒息而亡。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女孩今年只有14周岁。

今年的二月份,同样是在皂头镇,两名16岁少年未戴安全头盔骑车上路,发生事故导致一死一伤。

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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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此要继续敬告各位家长,孩子们现在年纪还小,心智并不成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上路容易出现你追我赶、飙车、超载、逆行、并排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而且因为缺乏驾驶经验,一旦遇到突发情况,会因为紧张操作不当,导致意外发生!千万不要等到意外发生,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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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广信交警

▍图文编辑:上饶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