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建安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双侠女士计划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354,122股公司股份(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安先生及李双侠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徐建安先生及李双侠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徐建安先生持有公司75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96%,李双侠女士持有公司662,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8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徐建安先生及李双侠女士均已委托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徐建安先生及李双侠女士减持计划均尚未实施完毕,其承诺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遵守减持计划内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报备文件

徐建安先生、李双侠女士分别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