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1月26日讯 根据省教育厅假期安排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及传统节日时间,现将2021年我市普通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2020—2021学年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三)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27日(正月十六),2月28日开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2021年7月12日至8月29日,8月30日开学。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期安排的区市,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

2021年,全市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区市教体局可结合实际对寄宿制学校统一安排调休时间,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可结合实际安排调休,但调休时间要保证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原因影响的正常上课时间,由区市教体局、直属有关学校统一进行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