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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皇姑区宁山路南(省印刷研究所)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条件审定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北塔单元,该控规单元已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自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调整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收,邮编:110032。

3.电子邮件:ghk305@163.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8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长大铁路,西至黄河南大街,南至长大铁路,北至崇山东路,规划面积约431.9公顷。

二、地块范围:东至现状路,南至嫩江街62巷,西至漓江街,北至宁山中路,用地面积约0.77公顷。

三、调整背景:由于调整地块内辽宁省印刷技术研究所计划搬迁改造,为整合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价值,皇姑区政府提出调整申请,将宁山路南地块(约0.77公顷)由科研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

四、调整方案:将宁山路南地块(约0.77公顷)用地性质由科研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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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房产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