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巢湖法院民一庭联合凤凰山街道办事处,成功化解了一起信访事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系凤凰山街道某小区的住户,从事废品回收工作,其将回收的废旧物品堆放在小区,严重影响小区卫生环境,也给小区居民的出行带来了不便。2020年夏天,在社区的统一安排下,小区物业公司组织人员在未告知李某,更未征得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李某堆放的废旧物品装走并处理掉了。李某事后知晓,多次到政府信访部门进行信访,多次通过政府热线进行投诉,均未果。2020年9月,李某诉讼法院,要求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物业公司赔偿其财产损失37000元。

巢湖法院收案后,在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指出被告行为的违法性,督促被告积极与原告交流沟通,以知悉原告是否有调解的意向以及调解期望值。

案件开庭时中,主审法官当庭指出原告将废旧物品堆放在小区内,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也影响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推进,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同时也指出,相关责任单位的行为虽为推进社区人居环境整治,但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利,应承担赔偿责任。主审法官考虑到该案社会影响较大,应当充分利用调解方法,妥善化解纠纷。

庭后,在市信访局的支持下,法官和被告代理人来到凤凰山街道办事处通报案件的处理情况,建议街道办事处站在信访维稳的高度,督促社区妥善处理李某的诉求,将矛盾化解在社区、纠纷解决在街道。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督促社区安排物业公司积极与原告对接,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物业公司赔偿李某的各项损失16000元。案件至此圆满审结,原告得到了赔偿,街道办事处避免了信访维稳压力,社区也减轻了接访的工作压力,各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是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重要载体。一方面需要多元调解主体积极参与配合,另一方面需要法院发挥司法调解主力军作用,依托多元调解平台,联合各种社会资源为多元调解进行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服务,从而达到将工作落实在一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效果。

来源:巢湖人民法院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巢湖网(www.chaohuwang.net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