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0-42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 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旅游集团总公司通知,乐山市国资委已于 2018 年5月15日出具《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峨乐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公司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同意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公司制改造方案,改制后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出资人变更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峨眉山管委会变更为乐山市国资委。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2018-10号)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乐山市国资委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2018年9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45号),并于9月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9)。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峨眉山管委会。

2、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根据资金使用情况的统筹安排,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部份自有资金购买了现金理财产品。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及2020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份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31)。

3、公司于2020 年 9月 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峨眉山云上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上旅投”)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的5.6亿元固定资产借款按公司对云上旅投持股比例(4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2.24亿元。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7)。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12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票28,268,551股,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5.98元,扣除12,480,000.00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67,519,995.9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2月5日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3CDA3040-2)确认。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5,307,903.73元,募集资金专户本年度累计利息收入105,905.22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460.00元;募集资金余额131,039,756.40元,具体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成都峨眉山国际大酒店改建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竣工验收,项目对应的募集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128902074110903号银行账户于2018年11月8日注销。

2、峨眉山旅游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募投项目“峨眉山旅游文化中心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显著降低,募投项目的风险加大,带来的经济效益将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公司“文旅融合”和“扩容提质”的发展战略及“推动峨眉山景区从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转变,推动公司产业结构由门票索道向多元化经济转变”的发展规划,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避免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议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增资峨眉山云上投资有限公司的方式参与“只有峨眉山”实景演艺建设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2,070万元投入到“只有峨眉山”实景演艺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进度完成率100%。

3、峨眉雪芽茶叶生产综合投资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投入15,561.59万元,投资进度完成率为86.45%。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0-40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0-41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