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对全省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仪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余雷被评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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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雷,男,1979年生,中共党员,仪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2年起开始从事破产审判工作。

强化对管理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每件破产案件受理后,余雷均要求破产管理人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指导管理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仅2019年就召开管理人工作会议60余次。

积极与多方沟通,协调各方利益诉求

某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件中,指导和督促管理人就100余名购房户的合同履行问题出台了方案,并通过召开协调会、个别交流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

积极推动重整和解方式挽救破产企业

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基于保护担保债权、内部考核机制等方面对于重整的顾虑,积极引导其运用担保置换、转贷、债转股等多种方式支持破产企业重整。2019年办理的中建混凝土公司破产重整案,仅两个月的时间就通过了重整计划。

推动职工妥善安置,依法保障职工债权

对于破产企业无法通过重整和解程序存续的,督促管理人根据情况及时解除破产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采用多种方式予以安置,同时加强与劳动人设部门的协调,推动解决职工社保等问题的落实。

适用合并破产的方式审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

对于部分关联企业破产案件,积极探索,加强调研,尝试适用合并破产的方式处理上述问题,如A船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和B造船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理中,针对两公司与关联企业资产混同的状况,引导其关联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对两关联企业进行合并破产,现A公司破产程序已经终结裁定终结了破产程序,B公司也裁定进行了合并重整。

来源:仪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