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辽宁省阜新市,1982年出生的彰武县男子马某某,在女子张某家中欲强行侵犯,在张某强烈反抗下没有得手,马某某离开张某家后,在张某家西侧胡同内,遇见张某的二女儿小丽(化名),又进行强行侵犯。2020年10月,马某某被法院终审判决,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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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日下午4点半左右,马某某来到彰武县四堡子镇某村张某某家中,在违背张某某意愿的情况下,欲强行侵犯张某某,在张某某强烈反抗下,马某某离开张某某家中。

马某某从张某某家出来在张某某家西侧胡同内遇见张某某二女儿小丽,据了解小丽是2007年出生的孩子,马某某强行从后面抱住小丽,想要强行侵犯,在听到小丽大喊救命及强烈反抗后,马某某松开小丽后离开。当晚8点左右,马某某在彰武县四堡子镇某村自己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某某回忆说,当天下午4点多钟,她对象出去干活,只有她自己在家。马某某进屋将她拽到她家西屋,要强行侵犯她,她就不断推马某某,说再这样就报警了。马某某听见她这样说才停手了。她一使劲将马某某从她身上推下去,马某某就走了。马某某离开她家过了5、6分钟,她听见她二女儿小丽喊救命,她出门看见小丽在墙头上坐着呢,不敢动了。她将小丽抱下来。小丽告诉她在西墙外道边遇到马某某了,马某某抱住她,接着马某某强行侵犯她。

小丽回忆说,约下午4点半她回家吃饭,看见马某某从东向西走来,她问马某某大叔你干啥去,马某某说他去东梁子。然后马某某用手抓着她的胳膊把她向后转过来,她背对马某某,马某某用胳膊勒住她脖子,她用双手往下薅他胳膊往外挣,挣开后跑了两步,马某某又抓住她胳膊,要强行侵犯小丽,还说就抱你一会。她一边挣扎一边喊救命,后来挣脱了就往家跑,一边跑一边哭。马某某在她后边跟她一起跑,一边跑一边说你要是回家告诉你妈,就天天在上学放学的时候堵你打你。她跑到她家北墙跟前爬到墙上去了,然后对她妈说了这件事。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马某某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欲对被害人张某实施奸淫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以暴力等方法强行侵犯被害人小丽,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终审判决,马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马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