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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关于加强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

返(来)吉人员排查的公告

根据10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信息通报:2020年10月24日,喀什地区疏附县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定期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已转入喀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巩固全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10月10日以来喀什地区返(来)吉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附疏县返(来)吉人员抵吉后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乡(镇)街、社区(村)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立即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公告、微信群发布等形式,开展持续性拉网式排查。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注意做好入口处登记、扫码测温、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农贸(集贸)市场要做好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冷链食品相关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检测、管控等各项措施。各宾馆、酒店、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身份证核查、扫行程码或健康码、测温、登记等工作,发现重点地区返(来)吉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报告。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诊所、药店等“哨点”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监测力度,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并按要求“早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四、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去新疆喀什地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广大居民要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感染风险;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秋冬季是流感多发期,要做好预防。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及时主动就医。

昌邑区疫情防控公开电话:0432—62779690。

吉林市昌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 区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期编辑:李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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