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胡明 淄博报道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其中淄博市张店区获评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为了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先进标杆,自2019年7月起,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市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我区光荣入选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近年来,张店区以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统揽,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等方面精准发力,精细施措。加快推动相关制度建设,严格重点领域执法,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畅通法律咨询、服务渠道,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以优良的营商环境助力“双招双引”和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转化为法治惠民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法治政府是法治张店建设的主体和重点,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先导和示范。下一步,我区将着力巩固和拓展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将示范命名作为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动力,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通过规划范、标准化、制度化的方式将短期的创建转化为长期的建设,为新阶段的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