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1.7亿元 张掖姬振中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每日甘肃网10月24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曹勇)10月23日上午,张掖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姬振中等13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判处被告人姬振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蔺海军等4名被告人13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判处赵景洋等8名被告人4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责令退赔非法所得。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姬振中、蔺海军、张文恒、张涵宇、孔维中等人自2015年6月以来,先后成立了甘肃省恒信普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掖市恒信惠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张掖市恒信通盈网络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虚构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从事金融投资的事实,许以高额的利息回报,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各被告人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策划制定了“常青树”“定存宝”“融易通”集资营销计划,以工资、提成、业绩奖励、组织旅游等方式,招聘培训业务员,传授营销话术,并指示、组织业务员采取发放宣传彩页、召开客户答谢会、赠送礼品、口口相传等方式面向社会进行虚假宣传,大肆发展客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至案发共计向718名受害人非法集资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