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务院三次大督查均查出市场监管部门个私协会利用办理营业执照之机误导或强制收费,多次曝光,屡禁不止。

个私协会违规收费

又又双叒叕

被大督查“抓到”了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个体户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经常会“进错门”:本来是找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人员,却因为赣榆区个体私营协会的办事处与市场监管部门合署办公,被协会工作人员以代办营业执照为由,误导加入协会,并缴纳300元的会费。

这是近日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举报的问题线索。

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组在收到这条问题线索后,赴赣榆区实地暗访督查。

一位打算办理营业执照的群众告诉督查组,当地群众一般都会直接去协会的办公场所,“我们都以为这个协会跟市场监管局是一回事。”督查组走访多名个体商户后了解到,他们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都是通过协会完成,并缴纳了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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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行政机构,一个协会组织,群众为何会误认为两者“是一回事”?

问题就出在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督查组通过调阅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2018-2019年房屋租赁合同发现,该协会下属的7个办事处,均是租赁赣榆区市场监管局各分局的办公场所。

正是因为赣榆区市场监管局与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之间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所以让群众误认为两者是“一家人”。

多名个体商户告诉督查组,他们在办理营业执照时,除了提交审批材料外,还会被协会工作人员指导填写入会的会员登记表。

近两年虽然被告知“入会自愿”,但如果不详细询问,工作人员不会主动解释办理执照的政策与入会收费标准等具体事项,大部分群众都误认为入会是附带事项,“稀里糊涂地就交费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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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刚办理完营业执照的群众在电话中告诉督查组,当地个体工商户多年来已形成习惯,办理营业执照直接找协会,自己也是随大流交了300元的会费,并未详细了解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督查组在墩尚分局的两个办事场所发现,当天协会的办公桌上有9份办理好的营业执照,而分局办事场所的桌子上仅有2份办理好的营业执照。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地群众办理营业执照,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协会代办。

群众糊里糊涂交了会费,是否享受到会员服务呢?

赣榆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一名负责人告诉督查组,除了入会时代办营业执照外,他们还为会员提供代办年报、政策咨询提示等服务。但是据多名个体商户反映,协会工作人员只会在每年填交年报前,跟会员联系,并提示该交下一年度的会费,平时几乎没有什么往来。

一位协会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回答商户关于会员服务问题时,竟然声称“你一打电话我马上接,发微信看到了就回信息,这些都是会员享受的服务”。

督查组查阅赣榆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账目发现,2018年至2019年,该协会新发展会员952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432户,共收取会员费952万元。其中,会员活动费支出21万元,仅占会费收入的2.2%,其余大部分费用均用于协会工作人员工资、房租等日常支出。租房合同显示,2018—2019年的两年房租竟达111万元。

300元的会费看起来不多,但赣榆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应该让群众交得明明白白,会员服务也必须实实在在。据了解,赣榆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搭车”发展会员并非个案,在此前国务院第四次、第六次大督查中,就发现过国内一些地区的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有同类问题。

督查组认为,该协会作为政府与个体私营工商户之间的联系纽带,不该通过“近水楼台”的优势误导群众发展会员,应认真履行社团组织义务,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为私营个体从业者改进服务,提高协会公信力,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经济日报记者 陈发明)

连云港个私协会搭车收费

曾被纪委监委查处并曝光

据报道,连云港当地个私协会利用市场监管部门正常工作之机搭车收费问题查长期存在。连云港市东海县副县长薛剑曾因当地个私协会搭车收费被处理警告处分。

2018年,当地纪委监委通过连云港市政府官方政务发布平台“连云港发布”发布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公布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搭车收费问题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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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明分局、驼峰分局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之机,通过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分会,违规收取数额不等的会员费,甚至向没有加入协会的个体工商户收取会员费,引发个体工商户投诉。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的投诉重视不够、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连云港市监委决定给予东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薛剑警告处分。

东海县纪委监委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李春太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县个私协会会长孙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兼县个私协会秘书长李祖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杨某、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员刘某某进行诫勉谈话。

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明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陈德虎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驼峰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徐晓峰、张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给予驼峰分局办事员杨某警告处分。

另据当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东海新闻”2014年11月的报道,当地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时收取200元核准费,查询档案收取200元查询费。

在当地工商局的公开回复中,给出的收费依据为省物价局苏价费(1998)103号文件,实际该文件在2010年已被省物价局和省工商局联合废止。

两次国务院大督查

云南两地连上“黑榜”

在2019年的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云南省建水县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时,“被自愿”加入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并缴纳会费;全县两年半强收会费551万元,这些会费成为建水县市场监管局的“小金库”……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十四督查组收到群众在“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的问题线索,赴建水县实地暗访督查,查实了一个“红顶协会”。

早在2017年,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在云南省石林县就查出过类似问题。

近日,督查组来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市场监管所开展暗访,体验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办事人员要求按照墙上所贴指引提供材料,再填写加入个私协会的会员登记表,并明确告知“交会费96元,当场就可打证,每年年报时再交96元”“不入会不能领执照”。

督查组调阅临安镇市场监管所档案发现,仅临安镇市场监管所每年就收取会费近百万元。该所所长承认,即使是未年报的“僵尸商户”,也都曾为协会会员并缴纳会费。同时,督查组还发现商户填写的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表、审核表等一起入档。

督查组随机走访当地多家商户,多数商户表示“入会是被自愿的”“身不由己”,有的甚至误以为这是“国家规定的收费”。

督查组调阅协会有关财务资料发现,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建水县个私协会共收取会费551万元,办公地点就在建水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大楼内,协会下设的14个服务站分别与建水县市场监管局下辖的14处分所合署办公。

长期以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个私协会人员交叉,会长、秘书长、财务人员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局在编人员兼任,市场监管局各分所负责人大多兼任协会各服务站负责人。

督查组认为,建水县市场监管局滥用行政权力,将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与加入个私协会并缴纳会费捆绑挂钩,且财务管理使用混乱,部门协会不分,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不符,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中央三令五申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要求切断部门与协会利益关联,而这一问题在云南省却依然存在,必须坚决整改。

督查组要求建水县政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全县情况进行摸排,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红河州政府要举一反三,针对类似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清理规范“红顶协会”,加强行业协会管理。(新华社)

原工商总局曾

全国范围专项整治

据新华社2014年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开展专项整治,以纠正一些地方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这是记者从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了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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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专项整治主要纠正以下五种行为:利用工商登记管理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强制收费;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加入个私协会;在工商登记中强制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工商登记管理中违规增加其他证明文件或违规违纪搭载收取其他费用;在登记监管过程中超越工商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建立由个私监管、纪检监察、人事、财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工商登记管理环节进行全面梳理。

来源:登记注册小助手、新华社、经济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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