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请留意!澳门最新的入境政策!有人已被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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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人被举报在入境澳门时未如实申报曾到访青岛巿的事实,最高或可处六个月徒刑或最高六十日罚金!

10月15日,澳门卫生局接获热心巿民的电邮举报,指发现有人在社交平台上上传近期于青岛外游的照片并于当地”打卡”,怀疑该人士入境澳门时隐瞒申报曾到青岛巿,以规避该局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经澳门治安警察局介入调查后,锁定嫌疑人为一名35岁男性澳门居民,承认于10月9日至13日在青岛巿逗留,并在10月14日于关闸入境时,在澳门健康码的健康申报中没有申报曾到访青岛巿的事实。

10月初,青岛巿出现当地传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为预防新冠肺炎在澳门社区传播,澳门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 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四条的规定:

10 月 13 日零时起对所有在入境前 14 天内曾经到青岛市的人士,须按照澳门卫生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 14 天医学观察,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据此,澳门卫生局决定对该名澳门居民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并由澳门治安警察局对其涉嫌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跟进。

未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澳门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及第三十条规定,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应如实作出健康申报,违者可处最高六个月徒刑或最高六十日罚金。

澳门卫生局提醒:切勿以身试法,并配合澳门现时的出入境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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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身边的小伙伴!入境澳门需注意最新政策!

来源:掌上珠海综合澳门卫生局、IN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