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截至2019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比例、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这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今年1-9月,这8项在去年底已经提前完成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向好发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今年1-9月份,优良天数比例为87.2%,预计到年底能够完成84.5%的约束性目标。也就是说到今年年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9项约束性指标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