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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官微发布一则公告,称莆田衡秀学校未取得办学资格,不具备办学条件,却在筹设期间违规招生,并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审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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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5月13日,莆田市教育局曾就秀屿区教育局报送的《关于筹建莆田衡秀学校的请示》进行批复,同意莆田市衡高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筹建“莆田衡秀学校”。该批复信息显示,莆田衡秀学校办学地址位于秀屿区火车站片区,法定代表人为陈印山,办学层次为学前教育至普通高中教育,办学形式为全日制,学校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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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批复要求秀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莆田衡秀学校筹设期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各项筹设工作的落实。在筹设期间,要严格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抓好学校各项建设。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需要重新申报,在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待学校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验收合格后,办理办学许可证。

而显然,秀屿区教育局此次发布的公告显示,莆田衡秀学校并未严格遵守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市、区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置若罔闻,在筹设期间违规招生。因此,秀屿区教育局在公告中提醒,衡秀学校未取得办学资格,不具备办学条件,让各位学生家长审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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