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得到喜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该院被表彰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该院始终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践行新要求,展现新作为,各项检察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该院在打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多项创新成果和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该院继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后,又一次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通讯员 姚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