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上金光闪闪的督导员胸牌,长郡梅溪湖中学的学子们感受到学校主人翁的荣光,更感受到一份责任、担当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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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长沙市长郡梅溪湖中学举行了学生督导委员会成立大会,70名同学接过副校长王旭的聘书,成为校园里的“小小的督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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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督导”,第一次接触到这个词的同学们有点懵,经过学校督导室刘鹏飞主任的解说,孩子们逐渐理解了“督导”的含义与意义,在大家心里,督导是监督与引导,是“同督共导、互促共进”,而学生督导委员会是一个让校园生活更美好的群众性监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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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学生督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刘鹏飞主任宣读了长郡梅溪湖中学学生督导委员会章程,明确了督导委员会的组织与聘任方式,强调了学生督导员的具体权利与责任以及评价机制。学生督导委员代表、G2006班胡玥同学说:“在督导委员会的带领下,我们一定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负学校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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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在讲话中寄语全体学生督导员,表示学生督导委员会的成立是对学校督导工作机制的创新和完善,也是培养和锻炼学生参与校务管理的良好契机,他希望学生督导委员们做到亮明身份、积极履责,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学行为、规范学生学习行为贡献自己的力量。王旭还向大家强调,学生督导委员会要严格按照章程办事,在“校风班风、校园欺凌、作业负担、光盘行动、违规补课、教辅资料”等多个板块的督查工作中发挥作用。

潇湘晨报记者 李楠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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