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0月17日讯(通讯员 徐姣艳)10月11日,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网上追逃的翁某某被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带回张家界。

2016年,张家界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翁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翁某某有财产不报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7年,张家界中院以翁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其移送张家界市永定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同年12月9日,永定公安分局依法决定对翁某某刑事拘留,并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10月9日上午,翁某某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其租住的房屋附近被抓获。10月11日,张家界中院干警与公安民警一同将翁某某押回张家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莫要等到身陷囹圄,失去自由,才醒悟悔过,等到那时一切都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