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关于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根据安排部署,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区域,包括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楚雄6个州(市)的部分区域,该区域是云南省适宜发展风电、光伏的重要区域。

规划目标

为适应国家平价及低价上网发展趋势,结合云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际情况,规划风电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100万千瓦,规划项目应满足平价、低价上网条件。

在云南省东部及东南部石漠化、喀斯特地形地貌为主的区域,规划布局以近区消纳为目标的风电项目,风电规划装机目标为800万千瓦。

在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规划布局以水光互补建设模式为主的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目标为300万千瓦。本规划建设时期为2020—2021年。

规划布局

根据规划区资源分布、环境敏感因素及工程建设条件,本规划区规划建设新能源基地31个、总装机容量1090万千瓦。全部规划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约252亿千瓦时,枯水期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71亿千瓦时。

同时,避让了生态红线和自然保护区,避让了滇中城市群主城范围,避让了旅游地区,远离长江经济带规划发展区,没有布局在城市(城镇)面山区域,对滇中城市群及长江经济带未来发展无明显直接影响。

预期效益

规划项目全部建成可实现项目总投资约707亿元,其中风电约545亿元、光伏约117亿元、接入系统约45亿元。

规划项目年平均上网总电量约252亿千瓦时,其中风电211亿千瓦时、光伏41亿千瓦时。年平均新增枯水期发电量171亿千瓦时,可有效增加枯水期电力电量供给。

规划项目实现了资源由分散化向集约化基地化开发转变。规划目标实现后,2025年云南省绿色能源装机占比将提升至85%。

社会效益

规划项目建设可带动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地方税收,增加贫困人口就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规划项目年可节约火电发电标准煤约775万吨(折原煤约1085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73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3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万吨,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据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