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0日至26日,市生态环境局启动2020—2021年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整合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执法力量,组成12个跨县(市、区)交叉执法组,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方式,对20个县(市、区)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专项行动围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绩效分级的A级和B级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扬尘污染管控和达标整治情况、涉VOCs排放企业污染防治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新建项目自主验收、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情况等重点工作内容展开。严厉查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为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最高奖励100000元
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热线明白卡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实现我市PM2.5平均浓度退出全国后十目标,我市制定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针对符合规定举报并查实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100000元。现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环境举报热线公告如下,诚邀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污染举报:
电话举报:全市统一举报热线:12369;
市生态环境局:2020935;
襄都区3666301;
信都区3226886;
开发区3636157;
任泽区7530119;
南和区4563797;
沙河市8901858;
南宫市7295603;
内丘县6865800;
临城县7182369;
柏乡县7729098;
隆尧县6681935;
平乡县7832474;
巨鹿县4335966;
宁晋县5880191;
新河县4755143;
清河县8181752;
临西县8557229;
广宗县7212140;
威县6268105。
支队长短信举报:18203190165,只接受短信举报。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丨邢台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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