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0日至26日,市生态环境局启动2020—2021年秋冬季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整合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执法力量,组成12个跨县(市、区)交叉执法组,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方式,对20个县(市、区)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专项行动围绕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绩效分级的A级和B级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扬尘污染管控和达标整治情况、涉VOCs排放企业污染防治情况、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新建项目自主验收、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控情况等重点工作内容展开。严厉查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为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执法保障。

最高奖励100000元

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热线明白卡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实现我市PM2.5平均浓度退出全国后十目标,我市制定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针对符合规定举报并查实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100000元。现将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环境举报热线公告如下,诚邀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污染举报:

电话举报:全市统一举报热线:12369;

市生态环境局:2020935;

襄都区3666301;

信都区3226886;

开发区3636157;

任泽区7530119;

南和区4563797;

沙河市8901858;

南宫市7295603;

内丘县6865800;

临城县7182369;

柏乡县7729098;

隆尧县6681935;

平乡县7832474;

巨鹿县4335966;

宁晋县5880191;

新河县4755143;

清河县8181752;

临西县8557229;

广宗县7212140;

威县6268105。

支队长短信举报:18203190165,只接受短信举报。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丨邢台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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