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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在行政和解协议上签字后,李某同新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顺芝握手表示感谢。

下图:原阳县检察院召开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会。

左图:卫辉市检察院检察官赶赴山东某工地调查。

右图:新乡县检察院检察长进车间调研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之规定,依法对吴某等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近日,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邀请多名企业界人大代表,参加了一场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会。

吴某等4人联合经营原阳县一家酒店,因经济困难拖欠了23名员工共计30万元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原阳县检察院审查后发现,吴某等没有转移财产或逃匿行为,并非恶意“赖账”,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已将拖欠工资全部筹措到位,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原阳县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河南省新乡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十一条意见融入司法办案中,在全市范围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并结合检察职能推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检察贡献。

耽误的生产进度赶回来了

“这家企业目前是国内较大的专业振动设备生产厂家,目前正是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如果负责人被起诉,很有可能停业关门,160余名职工也面临着失业的风险。”新乡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永峰向该院检察长王春雷汇报说。

“走,去实地走访一下再作结论。”当天,王春雷带队来到这家涉案企业,详细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并同当地乡镇领导进行座谈。

原来,这家企业2007年同所在村签订协议,租用7亩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十余年发展下来,生意红红火火,在并未取得工业用地批文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扩建,造成11.36亩耕地毁坏。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占用的地块此前为荒地,因与村委会签有协议,企业并未意识到该村集体土地并非建设用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不久,2019年4月,涉案地块经全县统一调整已变更为集体建设用地。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新政策,该公司所占用的土地可以进行厂房建设。

走访中,检察官还了解到,涉案企业解决了周围20余个村160余名村民的就业问题,还安置了两家贫困户4名轻度残疾劳动力,使贫困户家庭每人每月平均工资超过5000元,顺利实现脱贫。该企业还吸引了不少年轻人,已有8名在外打工的年轻人回村加入该企业。

“此案犯罪情节轻微,公司负责人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为了保护民营企业的正常发展,我们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随后,王春雷一行又一次到企业走访,了解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需求,力求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

盛夏八月,烈日炎炎,该公司车间内机器轰鸣,工人忙碌地工作着。“今年上半年因为疫情和案件耽误了生产进度,现在要加足马力追赶订单。”公司一名负责人说。

孩子学费有着落了

“老板说马上就把这俩月的工资发下来,这下孩子的大学学费有着落了!”8月17日上午,一面代表着500余名农民工感谢之情的锦旗送到卫辉市检察院。

今年7月23日,卫辉市检察院受理该市公安局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方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审查后批准逮捕方某。但在办案中,检察官了解到一个情况:方某在山东、江西等地十几个工地负责做装饰工程,手下有500多名农民工。因生意上的事一贯都由方某同甲方联络,他一被批捕,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工人工资的发放就停滞下来,许多工程停工。

“这可不是小事,必须核实清楚。”办案检察官向院领导汇报后,先后赶到山东菏泽、淄博等项目现场走访调查。“这份工资就是我们养家糊口的钱,有的家里孩子眼瞅着要去大学报到了,还有的家里老人等着看病,都在指望着这些钱呢。”听说老板出了事,工资发放遥遥无期,多名农民工都心急如焚。

8月12日,卫辉市检察院依法对方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该院认为,方某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又退还被害人魏某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从法律上看,方某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更重要的是,如果继续将其羁押,多个工地项目停工停产不说,数百名农民工的工资将无法发放,这也是我们检察机关不愿看到的。”审查当天,卫辉市检察院就依法作出对犯罪嫌疑人方某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8月14日,办理好相关手续的方某走出看守所,他管理的工地生产活动逐步恢复正常,陆续开始发放“迟到”的工资。

行政和解金到账了

“张检察官,我的行政和解金到账了。我现在拿着这笔钱,跟人合伙承揽了一项工程,明天就举行开工仪式,我提前给你报个喜!”8月15日,李某专程来到新乡市检察院,向检察官张世光喜滋滋地“发布”自己的好消息,感谢检察官帮他结束了多年的纠纷,事业和生活有了新的开始。

李某原来是一家加工厂的老板,2014年以来因征地拆迁纠纷,他一纸诉状将当地乡政府告到法院,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起诉被法院裁定驳回。2020年1月,李某来到新乡市检察院申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承办人张世光审查卷宗后认为,法院裁判并无不当,该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监督条件。但在随后的实地走访中发现,李某因身陷纠纷无力经营,工厂债台高筑,债权人轮流上门讨债,其妻带着三个孩子躲回娘家,只剩李某的老母亲在家以泪洗面。“我就是不甘心,只想等一个翻身的机会。”面对张世光,李某道出心声。

“曾经的创业能人有劲没处使,只能在司法程序的空转中耗费时光,真是可惜了。”张世光动了心思,要促成李某同乡政府和解,把他从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中解脱出来。为此,办案检察官多次耐心地同双方讲政策、说法理,还邀请当地律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举行公开听证会,使释法说理更加客观公正。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8月5日,李某与乡政府在行政和解检察宣告仪式上握手言和。“以前的事就此翻篇,现在政府有政策,乡里闲置劳动力也不少,我准备再外出考察一下,继续创业,带领乡亲们一起过上好日子。”李某当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