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批领导干部被通报,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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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雁山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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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杨义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和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8月,时任雁山区民政局副局长杨义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幸福集团的安排,与其配偶黄某某两人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呼和浩特等地旅游,全程费用5446元由幸福集团承担;2017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杨义保通过其儿子杨某某收受桂林漓江老年公寓法人代表陈某某送予的礼品和红包16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20年5月,杨义保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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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雁山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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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雁山镇良丰村委会副主任李宏振在落实高龄补贴政策中不认真履职问题。雁山镇良丰村村民秦某嫂和刘某喜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7月过世,兼任村民政协理员的李宏振不认真履职,一直未向镇社会事务办上报,致使雁山镇社会事务办违规发放秦某嫂高龄补贴16个月480元、刘某喜9个月900元,共计1380元。2020年8月,李宏振受到通报批评。

二、雁山镇三立村委会委员刘社养在落实高龄补贴政策中不认真履职问题。雁山镇三立村村民刘某嫂于2019年3月过世,兼任村民政协理员的刘社养不认真履职,一直未向镇社会事务办上报,致使雁山镇社会事务办违规发放刘某嫂高龄补贴12个月360元。2020年8月,刘社养受到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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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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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葡萄镇福旺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主任葛素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3年至2018年7月,福旺村委通过虚报会议补助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村委日常开支和餐费接待,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葛素雯作为村委主任,应负主要责任。2020年1月,葛素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桂林 封面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