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银行间债券市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高速集团)发布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公告,被处罚款约1404万元。

公告显示,2020年8月26日,贵州高速集团收到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送达的贵州高速集团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在建项目未批先占使用林地及滥伐林木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匀公林罚决字[2020]第20号)。经查,2018年至2019年期间,都匀至安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共计90.419公顷(1356.285亩),滥伐林木共计3943.7立方米,属非法占用林地及滥伐林木行为,被处以罚款共计14045060.70元。

公告显示,贵州高速集团对此次行政处罚无异议。已于2020年8月28日认缴罚款并积极完善相关手续。本次行政处罚涉经核查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且无主观故意,其处罚金额相较于贵州高速集团总资产、

净资产占比较小,对贵州高速集团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影响。

天眼查数据显示,贵州高速集团曾用名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110537.15万元,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310号,现为贵州省国资委独资。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获悉,今年9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项目信息平台,贵州茅台(600519)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茅台集团)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被上交所受理,茅台集团拟发行金额达15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此次募资拟用于对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高速)股权收购、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业内人士认为,预计茅台集团将获得贵州高速约14%股权。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闫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