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沙市望城区望联建设开发

有限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2020〕226号

长沙市望城区望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发行2020年望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收益债券的请示》(望联建﹝2020﹞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项目收益债券9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望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