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8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2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通报了一起环保领域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该县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雄,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鸿雁,县生态环境监察大队代理大队长陈志清因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均被问责。

据介绍,2016年3月,该县环保局成立后至2019年3月期间,时任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雄,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鸿雁和县生态环境监察大队代理大队长陈志清对在乐东辖区内未经许可建厂长期排放污染物的新九鑫砖厂等7家砖厂及乐东九所合力制冰加工厂监管严重不到位,在对相关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下发停止违法经营或者行政处罚后,未继续跟进监督。

新九鑫砖厂等7家砖厂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仅停产一个月便继续违法产砖;乐东九所合力制冰加工厂未经许可并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后一直未停产,群众不断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今年2月,陈志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今年6月,李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鸿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乐东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环保领域腐败及失职失责问题,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强有力问责倒逼环保责任落到实处,为保护乐东绿水青山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