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宁中队组织民警在志丹县河滨路志丹宾馆路段设点检查,一连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时20分许,一辆长城牌甘MD***1号小型轿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气,驾驶人杜某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器检测,两次结果分别为:59.7mg/100ml、5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时30分许,民警在检查一辆奥迪牌川A9***2号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有意躲避民警盘问。随即,民警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器对其进行检测,两次检测结果分别为:52.7mg/100ml、38.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民警依法对杜某某和刘某的违法行为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本期编辑:康英、杨振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