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市场监管局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有序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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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落实。制发了《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综合协调、案件查办、水产品加工经营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广告监督、服务指导、新闻宣传7个专项工作组,形成了执法股室牵头、业务股室、基层所配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多次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全方位部署推动,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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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宣传引导。通过经营户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各市场监管所车载喇叭流动宣传,县级融媒体发布公告,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发送宣传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消费群体的教育引导。张贴并向广大经营者、群众发放专项行动公告、倡议书、告知书,要求各餐饮单位签订承诺书。同时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累计通过市场监管所车载喇叭宣传100余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40余条次,发送短信6万余条,发放并张贴公告200余份、倡议书100余份,努力营造了“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的良好氛围。

抓实工作重点。紧紧抓住线上线下、水产加工、餐饮单位、广告监管、农贸市场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拉网式”排查方式,严禁任何形式“长江鱼鲜”产品交易。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冷藏冷冻食品、进货单据、菜单是否存在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品或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菜品、招牌字样招揽顾客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水产品销售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健全相关台账,做到进货清、去向明。通过专项排查,摸清辖区水产品经营主体底数,建立监管台账,为下一步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以门店广告、网店网页等为检查重点,严查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为内容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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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商超、车站等场所200余家水产经营户,签订承诺书400余份,现场督促整改13个不规范行为。约谈2家外卖订餐平台。

下一步,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强化执法办案,彻底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