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因硅巢项目需要进一步扩大生产投资资金需求,以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公司控股股东高学明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74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9,371,700股(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2020年6 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达到1%的公告》(2020082),高学明先生在2020年6月22日至24日期间,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37.168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0%。

一、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学明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自2020年6月25日至今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高学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754.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