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铁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贵

专访铁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贵

“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作为2020年全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铁岭市司法局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把“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9月底前,铁岭市将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全市1204个行政村“村民评理说事点”将全部投入使用。

那么,铁岭市在“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亮点?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铁岭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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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贵

记者:铁岭市是如何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都在哪些方面给予了保障?

李永贵:按照省司法厅部署要求,铁岭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先后向铁岭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研究制定铁岭市“村民评理说事点”整体建设构想,制定全市统一建设规范,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的通知》。

今年2月,铁岭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为全市1204个行政村“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今年3月下旬到4月中旬,铁岭市司法局下发了《铁岭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要点》,印发《铁岭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制度和建设考评工作方案》,转发了《关于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中若干事宜的说明》等,为我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和建设依据。

同时,铁岭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召开加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具体负责人召开“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推进会,在西丰县召开“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针对“村民评理说事点”设置、调解员待遇、案件补贴发放等进行具体部署。

铁岭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列为2020年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尽全力支持“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大力解决人民调解员(信息员)“以案定补”补贴等各项支出。目前,铁岭市司法局为“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前期投入了20余万元资金,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也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铁岭市司法局在引导基层建设“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中有哪些机制和措施?

李永贵:“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开展以来,铁岭市司法局在统筹其他工作的同时,全力保障“村民评理说事点”基础建设,为全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制作了统一标识牌,设计了规范化评理说事记录簿和工作流程图,明确调解员职责、悬挂统一标识牌、建立评理说事微信群、悬挂工作流程公示板、设置评理说事图书角、为每一户村民发放评理说事服务卡,确保每一个“村民评理说事点”都能够规范化运行。

我们在每个村级调解组织中抽选一名既懂政策、懂法律,又善于调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派驻到每个“村民评理说事点”。各县(市)区司法局建立健全了“村民评理说事点”岗位责任、分析研判、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定期回访、考核评定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村民评理说事点”制度化运行。

记者:请您谈一谈现阶段铁岭市“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永贵:截至8月31日,铁岭市“村民评理说事点”已建成1241个。在超额完成“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说事点”的社区推广工作,择选优秀社区作为“居民评理说事点”试点,确保社区成为辖区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成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的有力支撑。

目前,全市已建成“居民评理说事点”52个,在调兵山市、银州区已实现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并计划在年底前,达到我市乡村、社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的总目标。

除建设“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外,铁岭市司法局积极引导鼓励业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公平正义、有经验的资深人民调解员、退休政法干警、退伍老兵等德高望重人士建立个人调解室。目前,全市共建成个人调解室106个,建成率102%,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辽宁法制报记者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