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瑜玲 9月2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广州市增城区原副区长江慧雄涉嫌受贿一案,由广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慧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江慧雄利用担任增城市小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正果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小楼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石滩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增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副市长、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