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与市财政局、市教体局调研论证,提出了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调整的标准
即
省一类园每生每学期1850元,
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1250元
市二类园每生每学期900元
市三类园每生每学期750元
普通园每生每学期600元
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将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4767200@qq.com,并请注明来文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下同);
2.将意见建议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价费科),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4楼411室;
3.将意见建议传真至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传真:0557-3022549。
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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