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一直是被人嗤之以鼻的社会丑恶现象,很多人因为赌博家破人亡。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网络赌博快速蔓延,只需要一部手机或者电脑,就能完成赌博活动,因完全在虚拟世界进行交易,资金流水之大,社会危害之大,让人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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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省华坪县法院10月10日消息,该院日前审理的一起挪用资金罪案已经审结,涉案男子王某因挪用公司资金500多万元用于网络赌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王某是一名90后小伙,长相清纯,前途无量,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因为无所事事,王某迷上了网络赌博,根本无法控制自己,不仅输掉了自己的零花钱,父母亲属还帮他还了32.5万元的赌债,一家人生活都陷入了困境,有一段时间还得靠亲友帮衬过日子。

王某决定戒掉赌瘾,找一份正经工作赚钱养家,没想到几经求职,居然让他找到了一份十分有前途的工作。2019年3月1日,华坪县某公司招聘出纳,王某被选中。要说这份工作对华坪这样的偏远小县的年轻人来说,可算是“金饭碗”,王某本应该十分珍惜好好生活,但面对心魔诱惑,他再次选择了网络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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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这个职位众所周知,是掌管一个企业或单位现金大权的岗位,手头有很多灵活的资金经过。王某任职后,负责保管和依照公司程序使用该公司对公账户,但在公司工作仅仅一个多月,王某就出事了。

因手头能够支取大量资金,这又让已经在网络上赌博输红眼的王某心猿意马,难以控制,想借助公司的现金再次进入赌场翻本。这种疯狂的想法最终战胜了王某的理智,导致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据查证,王某于2019年4月4日至4月14日,先后4次从公司对公账户内疯狂转出资金528.6万元进行网络赌博。

这样大笔的资金出入公司肯定会追查去向,4月16日,王某转出的500多万都还没捂热,事情就败露了。因无法说明正规转账用途,王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4月29日,检方在审查后将其依法逮捕,并向华坪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某犯挪用资金罪,请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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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检方指控最罪名成立。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王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将随案移送的涉案款528.6万元,予以返还华坪某公司。

挪用资金罪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很多人吧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混为一谈,其实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所有依法参与或从事公务的人员。从社会危害来看,二者区别也比较大,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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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最低是3年,也就是说只要是挪用资金数额较大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被查实后起点刑就是3年,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以判处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