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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晨报全媒体记者 梁耀华 太原报道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之年。如何才能让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向好,实现总体目标?10月2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改善空气质量一微克一微克往下抠

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之举。其总体目标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向好,确保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如期完成。

截至10月19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9%,同比改善9.6个百分点,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基础。

现在已经进入秋冬季,高湿、静温、逆温等不利天气条件多发,大气环境容量较春夏季明显变小,加之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强度高,多数城市又位于盆地,环境容量先天不足,多个因素叠加,很容易出现重污染过程,导致空气质量反弹。

“大气污染防治不容有丝毫乐观和懈怠,我们要咬定目标、迎难而上,一微克一微克抠,一天一天争取。”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说。

为了实现目标,省大气办已印发各市2020年至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清单。总的来讲,攻坚任务可概括为“4+1+1”,即: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10月底前划完“禁煤区” 让群众能买上、用得起合格煤

在2017年至2019年已累计完成357余万户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继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1.47万户,预计今年可完成137万户。届时,全省将累计完成近50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按照户均4吨左右耗煤量测算,我省将累计减少散煤近2000万吨,减排SO2排放总量近30万吨,有效缓解冬季散煤污染。

在“禁煤区”建设方面,全省所有县(市)建成区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划定。目前,全省已有94个县(市)建成区完成“禁煤区”划定,“禁煤区”管控面积达到5816平方公里。

随着煤改气、煤改电、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方式的大力推进,民用散煤的使用量正逐年减少。正因如此,由民用煤引起的空气质量污染得到了明显遏制。

目前,在清洁取暖还不能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我省农村地区在秋冬季的民用煤燃用需求总量不到一千万吨,由民用煤取暖炊事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仍然是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和工作难点。

为了保障民用煤的质量,从9月15日到12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民用煤等环保相关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民用煤一般分为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两类。针对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以及不同程度影响空气质量的商品煤、焦炭等煤炭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质量监督抽查,抽查量将达1500批次。

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民用煤加工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重点跟踪质量问题频发的企业和区域,大幅提高煤质抽检覆盖率,增加抽检频次。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后续处置,该罚款的罚款,该关停的关停。

与此同时,我省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市县政府集中清理、整顿、取缔质量不达标的“清洁煤”供应点,切实解决个别“清洁煤供应点”“无煤可供”或“低质供应”的问题,保证供应主渠道供应畅通,“疏堵结合”,力争让老百姓买得上、用得起合格的民用煤。

省市场监管局还会配合能源部门打击个别煤炭开采企业和洗选企业不能有效管控销售渠道和范围、导致原煤或工业用煤甚至是高硫煤产区的劣质煤流入民用煤市场的行为。

“洁净煤+环保炉具”偏远地区清洁取暖

作为北方地区,取暖季散煤燃烧是我省秋冬季雾霾的重要原因之一。散烧煤具有低空排放、无末端处理设施等特点,排污系数极高,与居民的生活、健康息息相关。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散煤替代,可以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程度。

2017年以来,我省全面推进清洁取暖工作,成绩显著。2017年至2019年,全省通过实施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方式,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57万户,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支撑。

为了推动清洁取暖,我省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到清洁取暖供热领域,在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居民可承受基础上,培育因地制宜可持续开展供热、具备采暖能源交易资源的清洁供暖服务运营企业。

对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偏远山区,我省将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生物质+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满足群众供暖需求。

力推新能源汽车查处注销或报废机动车

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2020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53550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11个设区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在年底前基本更换为新能源汽车。目前,忻州市、晋城市、临汾市建成区公交车及太原市、运城市、忻州市、临汾市建成区巡游出租车已全部更新为纯电动汽车。

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全省11个设区市建成区巡游出租车总数为25488辆。其中,新能源车14781辆,燃气车10557辆,甲醇车150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占比为100%。

为鼓励经营权未到期出租车主更新为新能源车辆,运城、临汾市政府分别安排4000万元补助资金(4133.16万和4454.45万元),用于新能源出租车更换。

下一步,我省力争年内将剩余的267辆燃油公交车(大同市75辆,朔州市20辆,吕梁市20辆,晋中市76辆,阳泉市23辆,长治市11辆,运城市42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实现“设区市建成区公交车、出租车基本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目标。

与此同时,我省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对已经注销和已报废的机动车,加强路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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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