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合同的都是有效的,如果合同具有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合同就是无效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呢,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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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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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廖宇旭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八种,具体的表现有:

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八种,具体的表现有: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廖宇旭律师解析:

当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房东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要求承租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其次,房东收取的押金和剩余的租金,应当予以退还给承租人。

另外,如果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已实际使用一定的时间,这时候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方法是: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