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种样式特别的“儿童专座”在贵阳街头出现。把塑料凳放在电瓶车踏板上,前面是电瓶车龙头,后面是家长,一张“儿童专座”就搭设完成了。然而,这种简单的乘坐方式会给孩子带来致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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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贵阳市交管局乌当区分局民警在新添大道开展城市交通违法综合治理工作时,查获多起电动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其中,有十多辆电瓶车是在踏板位置给小孩私自装了“儿童座位。“我们发现,这些车会在前排踏板那放一个小凳子,两三岁的孩子就坐在凳子上,也没有给他们戴安全头盔。”民警涂文虎说,这种看似有保护的“儿童专座”却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突然急刹车,在惯性作用下,小孩身体往前倾,头部可能会撞到电瓶车龙头。再加上大人身体前倾又会给一个力的作用,双重作用下会有致命危险。”在现场,民警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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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交警提醒: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骑车人和乘车人都要戴安全头盔。

记者: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