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的悲剧还在延续。近日,28年前抱错孩子的姚、郭两家和生产医院之间的谈判再次以无果告终。双方在赔偿方案上始终无法达成共识,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协商失败。

据家属介绍,淮河医院建议走司法程序,也就是双方家属共6人(包括姚林一家三口、郭海一家三口)于5月28日前向开封市鼓楼区法院起诉,但是两家人都没有答应。尽管两家人向媒体表示了继续维权的决心,但就目前的结果来看,双方的纠纷已经陷入了僵局。

通过整个谈判过程来看,家属和淮河医院始终坚持各自立场,无法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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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在江西九江的一家酒店内,姚策与生母张萍第一次见面。新京报记者 雷燕超 摄

从最初“索赔800万”到后来“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三点诉求”,家属自始至终都希望医院能拿出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来弥补双方家庭因院方疏忽导致的损失。虽然从索赔额度上看,有些人认为家属漫天要价,但从情感上讲,即便再高的金钱赔偿,也无法彻底弥补两个家庭28年的损失。

更主要的是,受害者之一姚策如今身患肝癌。家属始终认为,姚策的亲生母亲在生产住院时明确已知自己是乙肝患者,如果孩子没有抱错,让医院配合采取有效的医学手段,那么如今姚策可能会和正常人一样健康,不会年纪轻轻就癌症晚期。这也正是抱错孩子事件中备受舆论关注和同情的地方。

院方律师一再强调的是,姚策的肝癌与医院没有必然因果关系,由医院承担全部医疗费“有失公允”。面对家属的三点诉求,院方一个也没答应,只愿承担5万元的精神赔偿,还是作为公益救助金来支付,连赔偿都不算。而家属方面提出的医疗费、生活费等,医院同意“借支”,未来从赔偿金额中扣除。至于医院今后要不要赔钱,一切等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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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年的抱错孩子事件来说,涉事医院显然有着无可推卸的责任,给两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如果医院不愿意主动认错赔偿,那去法院起诉,走司法途径是最公平公正的做法,可为什么医院极力主张去法院,而家属反而表现迟疑呢?

这种现象其实也有相当普遍性。在一些医疗纠纷出现之后,家属宁愿采取找舆论曝光把事闹大,也不愿意走司法途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司法途径程序繁琐,时间成本巨大,普通人往往没有那个时间精力搅进漫长的官司里。就该案来说,一个癌症晚期患者和家庭显然更担心耗不起这个时间。二是目前法律对于类似伤害的赔偿标准普遍不高,对于受害者来说,如果耗时耗力走完法律程序,得到的赔偿还是远低于心理预期,当然就更不愿意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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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姚策在医院接受治疗 来源:姚策微博

显然,这不能怪家属有司法途径不走,而是要更多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法院真正成为能守护公正的地方。

就程序来说,面对类似的医疗纠纷,各地法院近几年也一直在探索快速有效的调解机制,帮助双方解决问题。比如北京西城法院首创并于2013年3月起正式启动医疗纠纷“三位一体”解决机制,北京朝阳法院也于次年建立医疗纠纷案件简易程序快速调解、第三方调解的法律确认等便民工作机制。

法院根据医疗纠纷简易程序调处制度对双方进行调解,能有效保证医疗机构和患者的权益,调解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更主要的一点是,这种针对医疗纠纷的快速调解机制,可以大大节省双方的时间,最快可以当天立案,当天审结,当天执行。如一方不履行义务,还可直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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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赔偿标准来说,除了直接的人身伤害之外,也有必要将精神损害等纳入赔偿标准,提高对受害者的整体保护力度,这样才能倒逼医院加强责任心。总之,应该创造条件让司法在解决医疗领域争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狐狸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