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怀集县获悉,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整合资源优势,深入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

发挥监督资源优势摸排线索。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整合信访举报、巡察“利剑”、乡镇纪委等多种力量,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以摆摊接访、入户走访等方式灵活有效地开展宣传活动,不断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渠道。同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为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巡察机构及时把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反馈至县纪委监委扫黑办。此外,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领导,实行乡镇纪委“双报告”工作制度,完善乡镇纪委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县纪委监委报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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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纪委监委干部在永固镇宿安村走访群众,排查扫黑除恶及其背后“保护伞”问题线索。

整合纪检监察办案资源优势。针对以往办案力量分散和不足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五指合力、攥紧拳头,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首先进行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线索的难易程度调配办案力量,对较为复杂的或问题重大的问题线索,优先组织力量查办处置,抽调全委办案精干力量组成打“伞”专案组,由委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包案。加强县纪委监委内部各室(部、组)统筹协作,确保统筹有序、运行高效,建立运用组织领导、问题发现、线索处置、直查和督办、责任追究、说清干预行为调查、综合分析、通报曝光八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运作机制。

综合运用职能部门协作优势。该县定期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纪法衔接、监司衔接,不断探索完善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机制,增强合力重拳打“伞”破“网”。同时,在案件衔接上实行指派案件联络员制度,建立常态化案件协调沟通机制,不断协作办理案件的衔接工作效能。

据统计,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67条,已办结64条,转立案38件38人,结案20件20人,给予党纪处分18人,责令辞职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失职失责2件2人,查处充当“保护伞”案件22件22人。

【记者】刘亮

【通讯员】马联年

【作者】 刘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