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罗凯 通讯员 陈华龙)月黑点繁星,出行需小心。近日,临湘市聂市镇村民沈某抱着侥幸心理,趁着夜黑驾驶摩托车违法出行,孰料“运气”不济,一下撞到了“李逵”的“斧”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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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4日20时40分许,沈某(男,30岁,临湘市聂市镇民主村村民)晚饭后接到一个家住乘风岭的朋友约其去玩的电话,正想出去兜风的沈某不顾其父“无证能出去吗”的提醒,径自驾驶自家的号牌为湘F901J6二轮摩托车往乘风岭方向行驶。20时58分许,当车行至季江线19公里(聂市镇源潭村地段)处时,受到在此执行“农村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夜查行动的临湘公安交警源潭中队民(辅)警例行检查。

经现场查实,沈某未取得机动车(摩托车)驾驶证;将其带至中队通过交通安全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确认该车未进行注册登记,所挂号牌湘F901J6车辆信息与所驾摩托车发动机号、车架号不符,系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沈某交代,车上挂的号牌系一年前从废品收购店所拾,多次蒙混过关后,对自己的移花接木之招经常暗自得意。然而,花无百日香,得意终有时。

沈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法处以500元罚款、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依法处以200元罚款、使用其他摩托车号牌,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对以上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2700元。这正是:一摩有“三违”,夜黑遇“李逵”;劝君守法规,违法事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