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利用一年时间对全市城镇老旧危房进行专项整治。日前,市住建局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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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是根据“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全市范围内城镇老旧危房(国有土地)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经核查或鉴定机构确认的严重损坏房屋和危险房屋进行全面治理。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为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者,各区镇政府以及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即国有房屋产权单位的主管部门)为治理工作的监管责任者。各责任方要通过专项治理,切实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查纠房屋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房屋垮塌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区镇要在近年老旧建筑安全排查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的城镇房屋安全情况深入开展大检查。

整治重点——

  • 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擅自改建扩建加层、野蛮装修等房屋;

  • 未治理仍在继续使用的已鉴定的危险房屋;

  • 排查出存有险情未治理仍在继续使用的疑似危房;

  • 群众、社区、属地街道多次反映或投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 受灾或受相邻施工影响,已出现损坏迹象的房屋;

  • 地势低洼易涝地区房屋;

  • 市住建局认为有必要重点检查的房屋。

根据市住建局部署,全市各地在去年底前完成老旧危房排查,梳理汇总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从今年1月开始至9月底,完成对我市老旧危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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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住建局房屋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城镇危险房屋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区镇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建立专项工作班子、落实机构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城镇危险房屋排查与解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房屋使用行为。同时,市住建局要求各辖区在原有房屋安全排查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海门市开展城镇老旧危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再一次开展拉网式大普查和针对性重点排查,进一步摸清城镇危险房屋现状,有计划开展后续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并逐一销号清零,确保危房解危工作落实落细,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海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