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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南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专查这些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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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南平将这10类房屋

列为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对象

近日,南平出台《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全面及时彻底清理整治我市房屋结构安全存在的各类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巩固去年以来全市开展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方案》从总体要求、摸排整治对象、摸排整治重点、行动步骤、责任分工和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方案》指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聚焦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问题,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先急后缓、综合治理,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刹住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安全隐患问题,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者皆安”,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方案》全文

南平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通告

(第一号)

为深刻汲取泉州 “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委办电〔2020〕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含群租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本级举报电话:0599-8724248

人工接听时间:每日正常上班时间(含周六、日)

南平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2日

近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

明确3月20日起在全省开展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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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王宁主持召开市委市政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全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市长尤猛军作具体部署。王宁要求,要在去年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住宅和公共建筑有无正规设计、正规施工,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装修过程中有无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等,逐个街镇逐个村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漏一幢、不漏一户。要将排查处置结果纳入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逐一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要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发动群众、住户积极参与,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市县两级督查指导,严格社区、物业等日常监管,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机制。要按风险隐患严重程度,采取撤离、修复、拆除等果断措施,限期实施分类整改;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风险隐患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泉州

泉州市启动了覆盖全部辖区的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各县市区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抓紧抓严抓牢重点项目建设安全施工和疫情防控底线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严格管理,加大力度督促项目业主和施工、监理单位在提高复工负荷率的同时,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底线,决不允许掉以轻心、决不允许疏于管理、决不允许放松要求。

目前,泉州市鲤城区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已成立工作专班,持续对全区钢结构房屋、建筑工地、旧厂房、改变功能建筑物、“两违”建筑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安全状况进行再梳理、再核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并加强层级督导和责任追究。

莆田

莆田市提出聚焦农村危建房、城区棚改房、企业厂房等人员聚集场所,对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安全等逐一排查;建立动态巡察台账,实施隐患清单销号管理;严密防控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风险;坚持以科技强监管,强化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力量协调,推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动态管理,做到“监测吹哨、执法报到”。

三明

三明市将对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四无”房屋、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企业工棚等房屋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市县党政领导挂钩红色(重大)隐患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摸排、销号;从“管理式监管”到“服务式监管”,做好重点行业风险提示,及时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和隐患排查治理。

龙岩

龙岩市要求全面排查定点处置医院、隔离点等涉医场所,不落一处地进行“拉网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制定新一轮全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重拳出击整治“两违”建筑;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要求。

宁德市将逐项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加大对防疫场所、城郊农村出租房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应付向主动防范转变。

南平

南平市启动新一轮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专项工作检查指导组分赴10个县(市、区)和三大组团,重点排查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点和已复工复产的园区、企业、工地等员工集中居住场所及自我隔离观察点的房屋建设手续是否完备,二次装修是否按设计按规范进行,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是否加层等,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漳州

漳州市强化源头治理,彻查安全隐患,科学制定方案,全面彻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为落实监督责任,市住建部门已组织9个服务小分队下沉各地,督导基层监督部门强化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巡查监督。

此外,3月18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全省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此次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内容涉及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服务指导、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群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石化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等九个方面。

《方案》指出,各地消防救援部门——

严格执法服务,及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要依托各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平台,指导和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发挥条线管理作用,逐个系统、逐类场所、逐项问题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台账;

要落实重点警示约谈,各地应根据火灾形势,提请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管理人,督促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类媒介、平台、渠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多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中学新生军训,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等内容;

要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

要统筹用好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政策,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和充电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考虑消防安全,同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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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北日报 东南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