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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忻办明发[2020]17号)要求,有效遏制当前焚烧秸秆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避免清明节期间因群众不文明祭祀出现集中焚烧秸秆和祭祀品,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空气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认真汲取2019年10月28日(农历十月初一),我市部分县(市、区)在祭祀期间集中焚烧秸秆,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和空气质量的教训,借鉴原平市秸秆禁烧管控经验,加强群众清明节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坚决杜绝祭祀期间焚烧秸秆、祭祀品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防止污染环境,消除火灾隐患。

二、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秸秆禁烧县、乡、村三级目标责任制要求,压实各级管控责任,充分发挥护林防火队伍的作用,包片设卡、严防死守,加强火源管控,严禁火种“进田入山”,对于发现的火点要认真核实、依法查处、严肃追责确保有效遏制重点时段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三、各县(市、区)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原则,实施源头管控。要及时组织乡村清理残留在田间地头的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实现“农田秸秆清零”减少焚烧秸秆的可能性。

四、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强对文明祭祀和秸秆禁烧政策、规定的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努力营造秸秆禁烧和改善空气质量的浓厚氛围。

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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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月19日上午,忻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楼阳生、省长林武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市长郑连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新年,副市长武宪堂,市政府秘书长郭宝厚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忻州市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中,把工作做在前面,采取得力有效措施,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要进一步理顺体制,不断提升市本级调动指挥能力。要充实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组建强有力的指挥调度中心和灭火应急队伍,切实搞好防灭火物资储备;要加强信息调度,及时掌握动态;要强化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就做好特险期防灭火工作提出十二点意见,一要充实特险期森防指挥部力量。由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各县(市、区)委书记或县(市、区)长担任特险期森防指挥部第一指挥长

二要调整特险期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地务必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要坚决管住火源火种。要在进入林区、易燃区等路口、山口设立检查站,严禁火源、火种进山,从根本上杜绝野外用火。

四要加强防火巡查。各地要根据需要建立防火巡查队伍,负责做好风险排查、隐患处置、信息推送工作。

五要进一步充实应急灭火队伍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以专职灭火队伍为骨干,整合消防、武警、民兵应急队伍,建立应急灭火队伍。市消防、武警、民兵应急队伍要做好随时支援各县(市、区)的保障准备。

六要认真做好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管控工作。要加强对途经林区的外地人员、野外作业人员、返乡人员、智障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控,加强对坟地、作业点的管控,明确每个坟地、作业点、重点人员的监管人员及监督责任。

七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要捕捉有利气候条件,积极做好人工增雨、人工降雨作业。要建立根据风力、气温等天气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的机制。

八要搞好物资储备。做好防灭火器材、防寒衣物以及各种用品、食品等物资储备。

九要严格压实责任。认真落实乡村的属地责任,各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法人单位的宣传教育责任,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到位。

十要严格执法,严肃纪律。对肇事者一律依法严惩,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从严问责,对工作不能胜任的立即进行调整,形成护林防火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态势。

十一要建立临时调度机制。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各县(市、区)第一指挥长每天晚上要组织调度一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十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形成浓厚氛围。市政府新闻办要组织一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种重要信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教育、警示教育,普及防灭火专业知识。忻州日报社、忻州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会议要求,要引导教育群众文明过清明,文明绿色祭祀。

会后,市政府立即向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忻州市特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记者/杨峰雷)

来源: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忻州日报 版权归原作者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