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14时许,高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蝶园派出所开展各类场所例行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高邮市琵琶东路一浴室正在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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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民警发现该浴室内有两名顾客,该店经营者称他们都是自己的朋友,来玩一下顺便洗个澡。民警告诉他,作为浴室场所,在未有恢复营业通知的情况下,不得开门营业,如需招待朋友,可在家中进行。

根据高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有序恢复服务业经营的通报》,浴室等行业暂不恢复营业,仇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当天晚上六时许,高邮警方决定对仇某某处以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