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官,这下我的房子、银行卡账户、公积金账户能解封了吗?‘老赖’榜和限制高消费也能给我取消了吗?我真是有急事,这些措施对我的影响太大了,请你们一定要尽快解除”,3月25日,史某将案款如数送到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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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这起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完毕,与汝州市法院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放松,“线上线下”双查控,及时采取“失信限高”措施密不可分。

线上查控第一“封”。陈某申请强制执行史某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团队通过线上联合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资金、支付宝、微信、股票、保险账户等进行查控,并限额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资金。

线下查控第二“封”。通过线上系统查询,以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房产信息和公积金等信息后,办案团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迅速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公积金中心,将被执行人的房产和公积金进行了查封冻结。

“失信限高”第三“封”。线上线下查控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到期债务,办案团队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下达限制消费令,对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进行限制,其支付宝、微信等相关功能、办理银行授信、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以及子女就读名校、参军就业等受到影响。

主动沟通求“解封”。3月23日,迫于法院“三封”压力,被执行人史某主动和承办法官联系,表示愿意马上支付案件欠款。经承办法官协调,3月25日该案件顺利履行完毕,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史某的“解封”措施也在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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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

疫情期间,法院执行工作不停歇,一定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及时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三封措施若是不够,后面四封,五封,接续封等着,届时还会配闪亮手铐一副。

编辑/杭晓宁

来源/汝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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