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气回暖,气温不断升高

加上春耕时节,清明将至

防火形势较为严峻

前段时间

三乡白石村文华西路后山

发生了一起山火

幸好扑救及时

未造成重大损失及人员伤亡

白石村文华西路后山发生山火

2月25日下午1时40分左右,三乡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称,白石村文华西路后山发生山火。接警后消防人员、白石村委会及林业站工作人员立马赶到现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起火现场浓烟滚滚,由于扑救及时,火情于20分钟左右被扑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夏××,女,65岁)打算在白石村文华西路102号××五金制品厂员工宿舍后山山坡开荒种菜,她将山坡上的杂草杂木清除晒干,于当日下午1时许,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燃烧成肥土时不慎引发山火。经核查,当事人并无办理相关林业行政许可手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天山火涉及范围总面积为1.917亩,其中林地面积为0.447亩,非林地面积为1.47亩。根据相关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2000元的罚款

林业部门提醒

中山市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2月6日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明确了森林高火险期(即每年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假期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时)为禁火时间,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凡违反禁火令者,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中山市三乡镇林业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