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和规范,首次认定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事故认定部门复核,复核后发现有问题的,交由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且复核仅限一次。办案单位可第二次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但是2018年3月10日,发生在临汾市尧都区一起死亡事故居然有3份责任认定书,这让死者方运城市新绛县侯某母亲杨小云百思不得其解。杨小云2年多百余次奔波于运城和临汾两地,为儿子讨说法,2020年3月24日,临汾市检察院院长已经安排专人受理杨小云案件,相信这起奇葩案件终究会水落石出。

第一份认定书2018年5月15日,2个多月才作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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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日期:2018年5月15日(首次)

2018年12月3日,第二次认定,居然用了近7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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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认定书时间:2018年12月28日,和第二次间隔时间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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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认定时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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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晋都市微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