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打击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24日,在伊宁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交警大队积极开展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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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大队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在辖区新华东路,解放南路、伊犁河路、滨河大道沿线开展巡逻检查,在二桥南岸、潘津、巴彦岱、汉人街等路口设置固定检查点大力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期间,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执勤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对有异议的群众进行耐心说服讲解。力争做到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纠正违法行为不放行,不消除安全隐患不罢休的势态,大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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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过程中,全体人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充分发挥连续作战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细致到位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与此同时,执法人员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教育,使群众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措施和整治动态,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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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整治行动,大队共宣传教育群众27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整治行动效果明显,对违规违法行驶、营运、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及摩托车驾驶人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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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的安全隐患

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当中,绝大部分系年龄偏大的中老年人。大部分根本就没有经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对交通安全法律常识了解甚少,更谈不上正规的驾驶技能操作培训。在行使过程中往往容易发生横冲直撞,肆意乱串,乱停乱放,更有甚者,在一些主要路段、路口随意停车拉客上人十分危险。驾驶三轮电动车、摩托车在转弯、掉头时,需要侧出身子回头观望才能看清道路通行情况。所以,驾驶人往往是在一边转弯、一边掉头、一边伸头出来向后观望,说转就转、想掉头就掉头。等遇到紧急情况或危险的时候,驾驶人根本不懂得如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者紧急刹车而刹不住,躲避又躲不过,最终酿成事故恶果,驾驶人和乘客是后悔莫及,轻者车辆受损,重者车毁人亡。

车辆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

电动三轮车本身安全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基本上就是经销商简单在车厢上加装一排座位、蒙上篷布而完成的,安全性能极其差。驾驶人常常未及时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维护,以致造成刹车、灯光等系统不符合车辆上路标准。这些车辆一旦上路违法载客,势必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威胁着坐车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自身不保,没有足够的经济赔偿能力,乘员和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所以在给当事人和亲戚朋友们带来痛苦的同时,同样给社会也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抢占了道路资源,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

近几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与日俱增,给辖区内道路带来更大的压力。一些三轮车驾驶人为抢生意,会聚集在医院门口、菜市场路口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使原本较窄的路口变得拥挤不堪,极易造成人车拥堵。公共的道路交通资源被占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因而大大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伊宁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选择正规营运车辆,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切实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